一、招商人: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西文化体育工作站
二、招商标的:
1.概况介绍:
乌西文体站游泳馆泳池位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火车西站中枢南路153号,固定资产名称:乌西游泳训练中心房屋,资产编号050116-008;所属经营场地:游泳馆泳池(小泳池+大泳池2个赛道)。
此场地属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文化体育工作站行政固定资产。
乌西文体站游泳馆泳池,面积305平方米,按照0.25元/平方米/小时,每年使用1325小时,拟定租赁期限三个顺延年。
乌西文体站游泳馆泳池项目水电暖费用不再另行收取。
2. 经营范围:
乌西文体站游泳馆泳池主要经营为游泳培训;次要经营为营业执照范围内其他经营项目。
以上场地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从事棋牌麻将室、游戏厅、网吧、酒吧、录像厅、歌厅、舞厅等娱乐性经营项目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的项目。
3. 项目范围:
乌西文体站游泳馆泳池项目包件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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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位置 |
名称 |
面积(㎡) |
最低限价 (元/实际租赁天数) |
租金递增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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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乌市头屯河区火车西站中枢南路153号 |
游泳馆泳池 |
305 |
101300.00 一个顺延年(1325小时) |
第二年起逐年对价位进行不低于前一年3%的增幅调整 |
三、竞商人报名资格:
- 企业报名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有效续存的法人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培训类须具备相关资质;
(2)竞商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无犯罪和行政处罚;法人企业或自然人没有因过错、违约引发经济类诉讼案件;单位主体没有因过错、违约引发经济类诉讼案件,且单位负主要责任;
(3)近1年内商业信誉良好,诚信守法,在铁路系统内没有竞商违规和合同违约行为,没有商业经营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
(4)竞商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5)竞商人存在下列行为的,不得参与竞商。
①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及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其他行政处罚限期未整改的。竞商人需提供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网上查询)。
②未经招商人同意,擅自对租赁实物资产改扩建、违规增设设备设施,限期未按要求整改的。
③所从事经营活动不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规定的。
④利用承租房屋生产、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各种危险品的。
⑤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调换或与他人联营。
⑥违反各项消防法规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不配合招商人的安全管理的。
⑦无合理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恶意拖欠费用超过一年的。
⑧租赁期届满,拒不退场交还经营权的。
⑨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
⑩被国家执法机关、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行为黑名单的。
?集团公司“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招商(标)活动。
(6)中商方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消防及其它营业所需要的一切手续。
(7)中商方承诺对出租周边环境、客流变化等情况已进行充分了解,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不以任何理由拒付或少付租金。
(8)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
四、竞商报名及竞商文件获取方式:
1.
报名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1日23点59分前(7个工作日)。
招商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止(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10点至13点,下午15点至18点。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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