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肃州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建设地点:酒泉市肃州区飞天路东片区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规模:飞天路东侧(敦煌路-北大河)雨水管改造3435.0m及路面恢复等;飞天路西侧(敦煌路-北大河)雨水管改造3434.0m及路面恢复等;风电大道(飞天路-正大路)排水管改造720.0m、雨水管改造1485.0m及路面恢复等。
5、计划工期:
一标段: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7 月 29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9 月 22 日
计划总工期: 56 日历天
二标段: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7 月 29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10 月 3 日
计划总工期: 67 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飞天路东侧(敦煌路-北大河)雨水管改造3435.0m及路面恢复等;
二标段:飞天路西侧(敦煌路-北大河)雨水管改造3434.0m及路面恢复等;风电大道(飞天路-正大路)排水管改造720.0m、雨水管改造1485.0m及路面恢复等。
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招标范围:
经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2、承建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申请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提交人员一致,专人专岗不得兼职或在其他项目(标段)任职。
四、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请申请人于2025年6月20日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10时00分(在截止时间前上传申请文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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