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惠来电厂)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东端南海靖海湾岸边,距靖海镇和惠来县城分别为2km和25km。一期工程的1、2号2×630MW机组和3、4号机组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均已经投产。5、6号机组计划在2025年投运。
(二)招标范围:设备检修维护是指对设备和系统进行必要的巡视、维修和养护,通过日常的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它包含了对设备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定期养(维)护设备、及时消除设备的各种缺陷、临时抢修、治理设备“七漏”等(除大修外)所有检修工作。#1、#2、#3、#4机组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 标段内环保系统设备的巡视、检修维护工作;
2) 标段内化水系统设备的巡视、检修维护工作;
3) 标段内循环水加药系统(含消泡剂加药系统)设备巡视、维护工作;
4) 标段内生活污水系统设备的巡视、维护工作;
5) 顶溪水库淡水泵房的设备设施、淡水管线巡视、维护工作;
6) 标段内所有蒸汽吹灰器、烟温探针,及其所有附属设备、控制系统设备的日常运行监护、维护、消缺(含检修维护工作中的焊接、热处理、起重(含吊车雇用))等工作;
7) 锅炉大小修及临修期间的吹灰器检查检修、合同期间的吹灰器完善化项目等工作;
8) 标段内公用系统(空压机系统、启动锅炉、柴油发电机系统、机组排水槽、供热管网、厂前区干式变及配电段)的维护、保养;
9) 全厂#1-#5雨排水闸门井的维护、保养;
10) 运行部管辖环保、化学系统所有设备设施的外委辅助巡检和操作服务工作;
11) 地磅值班(24h);
12) #1-4机组粉煤、炉渣、石子煤仓排放和循环水加药工作;
13) 地磅的检修、维护;
14) 标段内各化学水池及渣水一体化、回水池等系统内各沉淀池的污泥清理、转运;
15) 生产区域(不含燃料)所有照明灯具(不包括主干道路灯)、线管、电源箱、墙上插座(电源取自照明箱)、所有消防220V动力电源及电源电缆的巡查,维护;
16) 各机组石灰粉、脱硫添加剂、消泡剂的转运及脱硫运行仓库整理堆放工作;
17) 标段内每年进行的机组调停、临修及D级检修项目;
18) 标段内单项人工费用5万元以下的工程;
19) 标段内转机设备的静平衡试验,配合动平衡试验工作;
20) 所辖设备因为缺陷或其施工等原因,产生的油、水、油漆、煤粉、粉尘、废弃物等,由投标方负责清运;
21) 设备部管辖区域水电维护;
22) 全厂燃料管辖除外生活废水排污管、地坑、水池、雨水管线、污水管线(污油输送管线、生活水废水泵井、化粪池、电梯井及附属设备、下水管、卫生间排污管)等地下水管网或排污通道的疏通及清理工作,并提供1次/半年检查报告;
23) 标段内设备及附属设施的零星防腐工作;
24) 标段内门(含卷闸门)、窗(含百叶窗)、建筑和屋顶等日常、三防巡视以及临时加固修复工作;标段区域内卷闸门、尺寸大于2×2.5米的铁门维护保养属于本标段;
25) 标段内防雷接地系统的维护、防腐;
26) 标段内设备支吊架、钢结构、楼梯平台、外护板的维护修复工作;保温外护板所涉及的角钢、扁铁、钩钉等辅助材料的焊接工作;
27) 标段内对招标方单独外委的项目的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监督、试验项目、金检项目、锅检项目、压力容器检验、在线密封、高压水冲洗、安全阀整定及支吊架检验调整等工作、环保检查及监测工作、防雷接地系统年度检测工作,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工作及其他相关的评定、评价等工作;
28) 标段内电缆沟道及桥架(包括支撑)的维护工作;电缆沟道、电缆桥架每半年进行疏通、清理、修复、封堵、防火涂料修复工作,每季度提供检查报告;
29) 标段内检修专用工器具的检修维护、保养及定检配合工作;
30) 标段内备品备件计划、验收入库、装复、领用运输及日常保养(含可修复旧设备的检修及保养工作);
31) 标段内安健环检查、隐患排查、文明卫生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措施落实;
32) 标段内正常的维护、检修项目应由投标方完成无法完成的部分,需要外委的项目由投标方负责(工机具租赁等);
33) 标段内新增及改造设备的维护工作;
34) 标段内的设备铭牌、各种标识标牌、安全标志牌的安装及维护。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三)工期要求:本项目总体服务期计划为3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采取1+1+1模式,每年度进行考评即标段执行到第10、22个月时,由招标人对中标人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得分低于90分(满分100分),则招标人有权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考核结果得分高于或等于90分时(满分100分),则双方签订下一年度合同。第二、第三年度合同原则上按第一年度合同内容签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需含承修类)。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单机600MW或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主机设备或者环保设备或者化学设备的维护业绩(提供实施完毕的合同且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正在执行的合同且已完成合同服务期不少于1年(提供合同扫描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生产事故。
(6)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为靖海发电公司员工、或与靖电公司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存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单位不得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日期为2025年06月20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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