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编号:202
3、项目概述:根据需要,对车库屋面做防水处理及对车库墙面进行粉刷。
4、招标内容:车库屋面及墙面维修改造。
5、工期:20天。
6、项目采购预算:控价535774.65元,总价不得超控价。
7、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8、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5、具备在新疆区内独立签订合同和开具工程相应发票能力,具备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日内签订合同,具备在正常条件下5日内开具工程相应发票;
6、项目负责人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并在本单位注册,并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7、投标人中标后须购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8.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1.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邮政公司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邮政公司产生经济纠纷,未被邮政公司列入采购禁入名单;
1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14、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在甲方指定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用于邮政支付资金的回款账户。
9、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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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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