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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加装电梯工程项目采购第二次公告
日期:2025-06-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XLK-********.2项目名称:新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加装电梯工程项目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8万元********最高限价:18万元********采购需求:采购电梯一部,具体型号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买方通知,卖方应当在6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并完成设备、材料的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其他补充事宜********、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形式,单独封装;投标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网站、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现场递交文件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委托**席。********、供应商应当从采购**合法获得招标文件。********、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在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需提供书面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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