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下半年氢氧化钙询比采购,采购人为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比(单)采购方式,诚邀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响应人)参加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下半年氢氧化钙询比采购
项目编号: M41
2.2 项目概况:
迁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
2.3 项目地点(交货地点):
迁安项目:迁安市上射雁庄镇高各庄村西南
2.4 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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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需求单位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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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迁安 |
氢氧化钙 |
氢氧化钙含量≥86%;细度325目过筛率≥95%;干燥减量≤2%;堆积密度 <0.6g/ml;外观干燥细腻,白色粉末;镁及碱金属含量≤3%;比表面积;≥18㎡/g |
吨 |
1600 |
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下半年氢氧化钙询比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氢氧化钙的供货、包装、运输、到货取样、检验、在采购人指定卸货场所卸货及受管制化学品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备案及上述责任范围伴随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
供货清单如下:
注:本表所列的氢氧化钙数量为按照垃圾处理量预估暂定的2025年下半年氢氧化钙供货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超出暂定数量范围的供货按合同单价执行。采购人不排除因投产时间、工艺方案改变、垃圾量减少导致的氢氧化钙供应减少甚至取消的风险,此风险由响应人负担。
2.5 服务期限/供货进度要求:
接到采购方供货通知(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后,应及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合格的产品送到指定位置,并负责氢氧化钙的装卸工作。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供货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6 质量及技术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执行标准,满足买方现场设备及生产使用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具体参照国家标准HG/T-4120-2009《工业氢氧化钙》和CJJ/T212-2015《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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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指 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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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氢氧化钙含量 |
≥86% |
卸车前取样,当天出化验结果,化验结果≥86%可卸车,化验结果<86%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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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细度 |
325目过筛率≥95% |
卸车前取样,当天出化验结果,化验结果≥90%可卸车,化验结果<90%拒收; 90%≤化验结果<95%时,按照合同条款扣除相应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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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干燥减量 |
≤2% |
卸车前取样,当天出化验结果,化验结果≤3%可卸车,化验结果>3%拒收; 2%<化验结果≤3%,按照合同条款扣除相应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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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堆积密度 <0.6g/ml |
堆积密度 <0.6g/ml |
卸车前取样,当天出化验结果,化验结果≤0.6g/ml可卸车,化验结果>0.6g/ml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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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外观 |
干燥细腻,白色粉末 |
卸车前取样,发灰发暗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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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镁及碱金属含量 |
≤7% |
卸车前取样,第二天出化验结果,化验结果>7%,按照合同条款扣除相应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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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比表面积 |
≥18㎡/g |
卸车前取样,样品送零碳研究院中心实验室,中心实验室收样后一周内出化验结果;13㎡/g≤化验结果<18㎡/g时,化验结果<13㎡/g,按照合同条款扣除相应违约金。 |
2.7 重点提醒:若成交人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非不可抗力因素,因发生质量问题或供货进度延缓或拒不执行合同或不认可取样结果或低于拒收标准的或一个月内出现3次及以上让步接收等情况,将被记录为供应商不良行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我公司供应商失信名单。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2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5日上午12: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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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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