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伍拾陆万柒仟玖佰伍拾元整(¥567950元),报价超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淮安工业园区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征地移民安置档案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8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档案专项验收并移交至相关单位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2.投标人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以来承接过水利工程档案整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验收证明材料或档案专项验收鉴定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并需提供2025年03月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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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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