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工青岛-铺管船项目AM模型异地同步系统网络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工青岛-铺管船项目AM模型异地同步系统网络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海工青岛-铺管船项目AM模型异地同步系统网络服务
项目概况: 投标方需提供招标方铺管船项目AM模型异地同步系统所需的用于建立IPsec VPN通道的互联网线路服务,以及建立IPsec VPN通道和保障网络安全所必须的网络设备,并提供网络建立必要的安装、配置、调试及运维服务等工作。保障所建立的网络及设备在合同存续期间安全、稳定运行,负责服务涉及的所有网络线路和设备的巡检、线路维护及设备故障处理等工作。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请登录)标段信息
1. 海工青岛-铺管船项目AM模型异地同步系统网络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5-HGCBGXZX-ZX-GCFW-C02-0480/01
发标日期: 2025年06月19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投标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并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b.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2、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网络布线或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验收业绩(合同数量不限)。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能够体现甲方签字的完工确认单或甲方签字的完工报告或结算发票(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金额需与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一致)等(年度协议以单个订单完工验收单或结算单做为业绩完工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至 202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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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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