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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黄泥堡裕固族乡新湖村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肃州区黄泥堡裕固族乡新湖村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698360.86元

最高限价:698360.86元

采购需求:对肃州区黄泥堡裕固族乡新湖村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进行采购,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在新湖村新建16m*60m双列式养殖圈舍2栋,以点带面提升养殖总量,打造品牌提升养殖效益。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录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还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需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并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30日10: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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