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销渠道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红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销渠道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HTD(请登录)
2.3 招标范围:2025-2026年度大理怡景尚居项目营销渠道服务,包括整合市场客户资源,为怡景尚居项目住宅销售带客引流,促进销售目标达成。
2.4 项目地点:(请登录)
2.5 服务期限:一年。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云南省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客观、公正,认真地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及时按招标人(或项目公司)要求完成咨询、营销服务等工作,全面履行合同及服务承诺。
2.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8出资比例为:100% 。
2.9项目金额: 约450万元。
2.10最高限价:项目按实际销售成交合同购房款到账总金额据实结算,最高限价为最高控制费率(佣金费率)3%。(渠道服务佣金计提方法及标准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能力。
注: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6月19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6月25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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