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25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维修加固及预防养护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18万元 , 招标人为 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预算金额:1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维修加固及预防养护工程监理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2025年徐州市普通国省道桥梁维修加固及预防养护工程监理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
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
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1月的资
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扫描件一份(应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
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原件(加盖公章,填写完整,必须提供。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证书并在
有效期内;
3.1.2相关供应商(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
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的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
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
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以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至少完成过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桥梁工程(新建、扩建)或公路桥梁养护工程(维修改造、
维修加固、预防养护)的监理项目。
3.1.4供应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 C 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
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为准,未在公布内的单位按暂定 A 处理;
3.2.1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
3.2.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
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
称);
3.2.3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
过一项桥梁或隧道结构监测设施布设(或健康监测或结构安全监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
师 (含副职)职务;3.2.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
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
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
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
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
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
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
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注: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
月开始往前连续 3 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 。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
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
知》 (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 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
料。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20 09:00到2025-06-26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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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