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丰区2025年上半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1.800000万元(采购包1:74.800000万元;采购包2:61.200000万元;采购包3:47.000000万元;采购包4:8.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单价,分包1和分包2的最高限价单价为0.272元/毫升;分包3最高限价单价为0.625元/毫升;分包4最高限价单价为0.2元/头份。(每分包预算总价不变,报单价,超过最高限价单价为无效响应)。全部足额采购。
采购需求:
大丰区2025年上半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所需的疫苗一批及相关配套服务、疫苗配套稀释液等。分包1和分包2采购内容均为:重组禽流感病毒(p+p)三价灭活疫苗(pN6 p-Re13株+pN8 p-Re14株+pN9 p-Re4株);分包3采购内容:牲畜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分包4采购内容:小反刍兽疫活疫苗(或含小反刍)。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4个包,每个投标人可以参加各包投标,投标人投某一包时,必须对该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否则,采购人不予接受。但每个供应商仅能中一个包,定包顺序为1包→2包→3包→4包,在上一包评审中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不再被推荐为下一包的中标人。不因前面1包的开标、评标确认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复议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而改变后面开标、评标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结果。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投4个包,投标文件需要分标段单独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半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采购包2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采购包3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采购包4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在评标时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经销商报名。 (2)分包1、分包2、分包3、分包4:投标单位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兽药GMP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采购包2
1.(1)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经销商报名。 (2)分包1、分包2、分包3、分包4:投标单位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兽药GMP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采购包3
1.(1)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经销商报名。 (2)分包1、分包2、分包3、分包4:投标单位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兽药GMP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采购包4
1.(1)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不接受经销商报名。 (2)分包1、分包2、分包3、分包4:投标单位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兽药GMP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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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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