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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三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渝水区下村镇桥上水库50MW渔光互补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渝水区下村镇桥上水库50MW渔光互补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已批准建设,投资规模:2.5亿。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招标人为新余市三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渝水区下村镇桥上水库50MW渔光互补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

2.2招标编号:202

2.3项目概况:新余渝水区下村镇桥上水库50兆瓦渔光互补光储一体化项目,本工程同步配置5MW/5MWH储能单元,本系统拟采用535Wp型单晶PERC双面双玻光伏组件。项目计划2025年10月投产,项目预计投资2.5亿元。

2.4建设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下村镇桥上水库。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50兆瓦渔光互补光储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建设期及项目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备案、并网申请(含相关材料准备)、接入方案申请(含相关材料准备)及电网批复获取、验收手续的办理,购售电合同签约、电费划转等,并承担所有费用;

(2)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的安全复核(满足行业技术要求),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设计联络等;

(3)征租地:项目所有施工所需临时占地、设备堆场、仓库占地等,并承担相关费用、临时用地租地费用、仓库费用等;

(4)设备与材料采购: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入场验收、运输(含装卸货和二次运输)、仓储(含出入库管理)、保管等;

(5)建筑及安装工程:光伏电站相关设备设施的施工、安装、调试(含试验)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基础施工,支架安装,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及调试,并网箱安装及调试,接入线路施工及调试,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防雷接地施工,电缆安装,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消防设施施工、消防设备安装及调试,集控中心建设(包括集控中心设备设施配套)等专项工程及验收;

(6)完成本项目所有专项验收、性能试验、设备可靠性试运行及光伏区240小时试运行、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7)负责项目建设阶段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运维工作,并为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通过后接手运维工作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相关的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办公及生活物资等;负责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工作;

(8)购买工程相关保险;

(9)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和缺陷责任期内缺陷处理;

(10)其他: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手册、安全生产目视化标准以及发包人各项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承包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本项目建成并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其他工程项目,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承包方负责。本项目并网后所产生的收益均归发包人所有。

2.6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容量并网,6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发包人。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1项不低于30MW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具有累计不低于30MW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2)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施工负责人可兼任项目经理。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扫描件。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2)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4)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6月19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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