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国海广场A座中电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概况:食堂食材包括肉类水产、蔬菜瓜果、米面粮油、调味品等食材及日用杂货,并统一食材采购来源
招标范围:
交货时间:次日早晨6点前送达,如招标人加急采购,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4小时内送达。本次招标有效期为1年。
交货地点: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报价方式:项目现场完税价(含增值税及其它税费)。投标人所报税率应严格符合国家规定,并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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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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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国海广场A座中电食堂食材采购 |
1批 |
1、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全部食材的采购、运输、装卸、验收、质保及售后等全部工作内容。 2、详细清单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或提供在当地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关于食品经营许可的备案截图证明。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投标文件提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截图,如提供的截图不清楚,则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4)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投标人无因产品质量或服务引起的不良市场反应及投诉。投标人没有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业,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近三年不存在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日期:自2025年6月23日9:00(北京时间)起至2025年6月27日16:30(北京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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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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