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4419
项目名称:松花路-环湖路断头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83,145.55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松花路-环湖路断头路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383,145.55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松花路-环湖路断头路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83,145.55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期: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起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松花路-环湖路断头路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松花路-环湖路断头路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过期的,如有相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后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19日 至 2025年06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