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港城区轻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二期)项目土地整理三标段已由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港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港城区轻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港城经字〔20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港城产业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港城产业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22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958.101168万元;建设规模:港城区轻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二期)项目土地整理三标段,建设地点: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港城产业园区。
2.2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8.731592万元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365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3其他要求:3.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0(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19 09:00至2025-06-28 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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