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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曹妃甸中心渔港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期调整)实施方案及工程设计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备字[2016]第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中心渔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中心渔港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曹妃甸区生态城滨海大道外线两侧规模:渔港给水、污水管网及污水泵站(所需给水管径De225,污水为压力排水,管径为De200),新建10kV开闭站一座,渔具回收处理间800㎡采用单层钢结构成品仓。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配合后期施工、验收、保修等工作。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20 08:30至2025-06-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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