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精矿仓智能抓斗桥式起重机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9个月。项目背景、建设地点、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本项目属于维修服务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是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桥式、门式起重机安装(含修理)B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须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中其它表述如有不同,以此为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满足招标项目的履约要求,需提供近3年度(2021、2022、2023年)或(2022、2023、2024年)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声明(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财务状况良好声明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3.5投标人近三年来(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3.6投标人具有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5份智能抓斗天车/桥式起重机改造项目案例,需提供有效案例业绩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依照《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本项目只接受已经成功注册准入为供应商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私自将全部或部分工作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 16 时 30 分止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9 日 09 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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