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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东片区地热开采区块开发利用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询比采购公告
日期:2025-06-18 收藏项目

雄东片区地热开采区块开发利用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雄东片区地热开采区块开发利用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雄东片区地热矿权面积为31.3133平方公里,用途为市政集中供热,提倡采用群井采灌、集中采灌、井簇等方式,合理布局地热生产井与回灌井位置,在适度开发前提下合理提高产能,开采热储主要包括新近系馆陶组热储和蓟县系热储。馆陶组地热水允许开采量为199.63万立方米/年,热储水温48-50℃;蓟县系地热水允许开采量为231.08万立方米/年,热储水温80-85℃。地热资源储量为控制查明程度,开采标高为-587.24米至-3987.24米。根据馆陶组热储厚度变化研究不同区域内部资源情况、布井方案、开发利用等内容布井数量约17对,具体数量以实际论证结果为准;根据蓟县系热储厚度变化研究不同区域内部资源情况、布井方案、开发利用等内容,布井数量约10对,具体数量以实际论证结果为准。按生产井密度布设至少2眼专用监测井。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要求及雄安新区地方规范标准,编制雄东片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内容主要包含前言、矿山基本情况、矿区地质与矿产资源情况、地热地质条件分析论证、矿区范围、矿产资源开采与综合利用、结论以及相关附图件等内容。

2、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组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写等。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组织踏勘,收集项目施工占地信息,编写本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

4、雄东片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分别单独编制成册,具体以采购人及相关主管政府部门要求为准。其中,开发利用方案应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河北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

5、按照项目沿线行政主管部门及采购人要求,协助组织雄东片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会,并通过专家评审,同时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采购人取得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及办理取水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

6、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设计单位的要求,开展地热井井位选址工作,配合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设计单位开展地热水管线选址报告编制工作、雄东片区地热开发可研、初设及概算等工作。

7、配合发包人开展专利、论文等知识产权申报工作。

8、负责本项目的专家论证费(包含但不限于专家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供应商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雄东片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提交采购人初步验收,供应商应及时按采购人、评审专家组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供应商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将全部报告及相关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专家评审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及实际情况调整。

2.5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2)财务要求:/。

(3)业绩最低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项要求:

①近五年(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合同内容中包含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②近五年(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合同内容中包含地热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业绩。

若同一业绩合同中包括上述满足要求的多个不同类型的①、②工作内容,视为满足该多个不同类型①、②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一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供应商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询比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4 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3.5 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06月18日23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25日09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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