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南京江北新区No.新区2023G08地块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142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昕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南京江北新区No.新区2023G08地块项目临电工程,项目位于江北新区康健路以
北、康安路以南。本项目主要建设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2.7万㎡,其中地上
建筑面积约9万㎡(包括住宅、架空层、配电房及开闭所、垃圾分类收集用房、居家养老服
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快件服务用房、消控室、门卫等),地下建筑面积3.7万㎡(包括
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江北新区No.新区2023G08地块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南京江北新区No.新区2023G08地块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
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或以上等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备有
效期内的安全B证,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
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1月-2025年0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
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
证码;若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
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并获得评委认可。(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
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
承诺书原件)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
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6.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
未满的。
9.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
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
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
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
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证书无法识
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18 09:00到2025-06-25 17:00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南京江北新区No.新区2023G08地块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142万元 , 招标人为 南京昕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南京江北新区No.新区2023G08地块项目临电工程,项目位于江北新区康健路以
北、康安路以南。本项目主要建设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2.7万㎡,其中地上
建筑面积约9万㎡(包括住宅、架空层、配电房及开闭所、垃圾分类收集用房、居家养老服
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快件服务用房、消控室、门卫等),地下建筑面积3.7万㎡(包括
机动车库和非机动车库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江北新区No.新区2023G08地块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南京江北新区No.新区2023G08地块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
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或以上等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备有
效期内的安全B证,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
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1月-2025年0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
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
证码;若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
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具体情况证明并获得评委认可。(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
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
承诺书原件)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
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6.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8.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
未满的。
9.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
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
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
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
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证书无法识
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6-18 09:00到2025-06-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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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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