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海南区域总部基地项目---精装修工程二次招标已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以2211-465102-04-01-859445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石油(海南)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自筹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口市江东新区起步区JDQB-C01-01~03地块、JDQB-C02-01~03地块。2.2项目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功能包括业务办公用房及服务配套设施等,总用地面积约231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4817.12平方米,总投资约135992万元(包含土地费用)。。招标控制价50,368,918.72元。2.3计划 工期(服务期):124日历天。2.4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中国石油海南区域总部基地项目---精装修工程二次招标;标段编号: hizw20250618001001;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50368918.72002.5招标范围:标段1:本项目精装修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室外石材幕墙(含柱子)、大堂吊顶、门厅、多功能厅、100人会议室、南北地块连廊、公区走廊、餐厅、卫生间、茶水间、电梯厅等房间或部位的装饰装修工作。详见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约定。2.6质量要求:标段1:工程质量合格,符合绿建三星标准、满足绿岛杯、鲁班奖评定标准。2.7应用BIM技术:应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的对应新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5)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5年06月18日 19时00分至2025年06月25日 18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海南区域总部基地项目---精装修工程二次招标已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以2211-465102-04-01-859445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石油(海南)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自筹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口市江东新区起步区JDQB-C01-01~03地块、JDQB-C02-01~03地块。2.2项目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功能包括业务办公用房及服务配套设施等,总用地面积约231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4817.12平方米,总投资约135992万元(包含土地费用)。。招标控制价50,368,918.72元。2.3计划 工期(服务期):124日历天。2.4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中国石油海南区域总部基地项目---精装修工程二次招标;标段编号: hizw20250618001001;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50368918.72002.5招标范围:标段1:本项目精装修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室外石材幕墙(含柱子)、大堂吊顶、门厅、多功能厅、100人会议室、南北地块连廊、公区走廊、餐厅、卫生间、茶水间、电梯厅等房间或部位的装饰装修工作。详见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约定。2.6质量要求:标段1:工程质量合格,符合绿建三星标准、满足绿岛杯、鲁班奖评定标准。2.7应用BIM技术:应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的对应新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2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5)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3.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5年06月18日 19时00分至2025年06月25日 18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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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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