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和平区2025年市容环境治理(第三批)建筑立面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2.4442万元 最高限价:392.4442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交付验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信息的查询应当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进行)“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8日到 2025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是 | 392.4442 | 392.4442 | 房屋修缮 | 按照市城市管理委对全市市容环境治理任务的部署,在市容 环境治理任务的第一批、第二批的基础上,市城管委组织各区申 报第三批建设内容。为更好的推进市容环境治理工作,展现和平 区良好的市容市貌,结合我区目前市容环境治理效果,现拟定对 相关区域点位实施建筑立面修缮,主要内容如下:对宏达大厦(河北路周边)、赛顿中心3栋高层(贵州路与成都道交口)、大光明影院(曲阜道)、金融创新大厦(解放北路) 等点位进行建筑立面修缮。具体措施包括:对以上点位进行楼体维修粉刷以及钢结构油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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