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廉洁教育中心项目建设 EPC 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廉洁教育中心项目建设 EPC 总承包,涉及建筑面积为 635 平方,其中集控综合楼 21 楼走廊面积约 220 平方,润城第一大道 F 栋 1楼部分空置房产面积约 415 平方,本项目招标规模约 523.04 万元,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利用能投集团集控综合楼 21 楼现状电梯间及公共走廊区域打造集团纪委廉洁文化宣传中心;利用第一大道 F 栋 1 楼部分空置房产打造纪委廉洁教育警示基地,并在现有建筑结构基础上优化改造,新建核实谈话室、监督谈话室、温馨谈话室、监控室、会议室兼医务室、信息机房兼档案室、信访接待室等 7 间;新建集团纪委谈话管理信息平台、信息发布平台、数字化存储系统 1 套;新增门禁设备、安检设备、警报设备、监控设备、录音设备、显示设备、储存设备等设施设备。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初步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组织图纸会审、出具竣工图纸等相关内容、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配合完成审图公司对施工图的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如需);配合招标人报批、专家咨询、专家论证、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完成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等;
(2)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完成工程项目竣工相关的服务内容等,并负责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3)采购:完成招标人及招标文件所示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要求,具体采购内容以甲方审核通过的采购清单为准)。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
2.4 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 616 号。
2.5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日历日),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6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和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满足图纸审查要求。最终本项目设计通过相关部门的报批、报建等相关内容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3 财务要求:提供 2021 年-2023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仅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 3 年,则附成立之后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4 项目组配备人员要求:
3.4.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
3.4.2 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
3.4.3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权(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
(7)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 号)对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存在上述情形的,其响应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若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需提交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