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面向智慧物流的机器人智能系统实验平台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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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清单 |
数量 |
数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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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料箱车AMR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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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潜伏车AMR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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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分拣车AMR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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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智能快速充电桩 |
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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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无线手持设备 |
3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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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机器人控制平台 |
1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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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羲和软件管理系统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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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网络设备 |
1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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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货物存储设备 |
1 |
套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开具);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8日 至 2025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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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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