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HZC20
项目名称:红河州2025年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技术支持项目(2025.7-2026.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36
最高限价(万元):36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红河州2025年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技术支持项目(2025.7-2026.6),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①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解读与技术培训;②开展专项资金项目包装谋划方面技术指导,为申报中央资金项目包装、策划提供技术支持,完成中央及省级项目申报材料技术审核,出具专家技术审查意见;③协助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汇编《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内部控制管理手册》;④完成年度内各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估⑤开展年度内专项资金项目库动态化管理;⑥协助完成项目管理相关日常工作。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红河州2025年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技术支持项目(2025.7-2026.6):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其他人员要求:其他人员须具备环保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不能存在经营异常或违规违法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中不能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结束后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6-19 06:00至2025-06-26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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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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