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人:港中旅(深圳)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项目规模:预估项目预算6000万元。
中旅国际2025-2027年度游乐设备(架空游览车类)采购及安装集中入围,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为三年,从资格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算。各项目具体招标时间、招标组合及标段划分根据工程进度要求,以招标时招标文件要求为准。项目名称:港中旅(深圳)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标段名称:中旅国际2025-2027年度游乐设备(架空游览车类)采购及安装集中入围招标内容和范围:中旅国际所属企业根据实际开展架空游览车类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售后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架空游览车类及轿厢设备的深化设计、供货及安装工程;架空游览车类及轿厢、预埋件、设备基础设施、轨道、电气系统控制等,并完成所有检验检测,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各项验收。配合办理架空游览车类项目所需的相关手续,并负责质保期内维保。主要指标:交货期/工期:具体以实际招标项目为准注:详细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资质要求满足以下资质: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其许可类别包含滑行和旋转类A(含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或许可类别包含滑行和旋转类B(含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
注:进口设备需具备中国大陆境内(国家或者行业)认可的同等资格证明文件。
2.企业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个已建成且在运营中的架空游览车类项目业绩(工程特征需满足: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
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项目名称、相关关键信息等内签字盖章页,合同涉及商业保密等敏感内容无需提供,但须提供材料真实性的相关承诺书作为补充材料。
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不少于1个已建成且在运营中的架空游览车类项目业绩(工程特征须满足: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
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项目名称、拟派项目经理姓名,相关关键信息等内签字盖章页,合同涉及商业保密等敏感内容无需提供,但须提供材料真实性的相关承诺书作为补充材料),若合同中未体现拟派项目人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各种备案表或验收文件等能够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各种资料)。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①所代理品牌的设备生产企业出具给代理商的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委托书;②同一设备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含代理商)投标。
5.安全生产要求:提供近五年内在运营架空游览车类无安全事故的的证明资料。(提供公司承诺函,格式自拟)。
6.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
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投标人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备注:
三、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8日-2025年06月24日
(二)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中旅国际2025-2027年度游乐设备(架空游览车类)采购及安装集中入围,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为三年,从资格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算。各项目具体招标时间、招标组合及标段划分根据工程进度要求,以招标时招标文件要求为准。项目名称:港中旅(深圳)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标段名称:中旅国际2025-2027年度游乐设备(架空游览车类)采购及安装集中入围招标内容和范围:中旅国际所属企业根据实际开展架空游览车类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及售后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架空游览车类及轿厢设备的深化设计、供货及安装工程;架空游览车类及轿厢、预埋件、设备基础设施、轨道、电气系统控制等,并完成所有检验检测,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各项验收。配合办理架空游览车类项目所需的相关手续,并负责质保期内维保。主要指标:交货期/工期:具体以实际招标项目为准注:详细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资质要求满足以下资质: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大型游乐设施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其许可类别包含滑行和旋转类A(含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或许可类别包含滑行和旋转类B(含游乐车辆和无动力类);
注:进口设备需具备中国大陆境内(国家或者行业)认可的同等资格证明文件。
2.企业业绩: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个已建成且在运营中的架空游览车类项目业绩(工程特征需满足: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
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项目名称、相关关键信息等内签字盖章页,合同涉及商业保密等敏感内容无需提供,但须提供材料真实性的相关承诺书作为补充材料。
3.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不少于1个已建成且在运营中的架空游览车类项目业绩(工程特征须满足: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
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项目名称、拟派项目经理姓名,相关关键信息等内签字盖章页,合同涉及商业保密等敏感内容无需提供,但须提供材料真实性的相关承诺书作为补充材料),若合同中未体现拟派项目人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各种备案表或验收文件等能够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各种资料)。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①所代理品牌的设备生产企业出具给代理商的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委托书;②同一设备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人(含代理商)投标。
5.安全生产要求:提供近五年内在运营架空游览车类无安全事故的的证明资料。(提供公司承诺函,格式自拟)。
6.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
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投标人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备注:
三、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8日-2025年06月24日
(二)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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