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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2025-2026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集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8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对勘探事业部、开发事业部、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塔中储气库分公司)、东河采油气管理区(东河储气库分公司)、迪那采油气管理区(迪那储气库分公司)、克拉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新能源事业部、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泽普储气库分公司)、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油气运销事业部(油气营销管理部)、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2.2招标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需要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建设项目进行评价。

2.2.1依据甲方要求在项目前期实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具体内容如下:A.建设项目概况调查和环境概况调查B.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编制C.水土保持投资概(估)算及效益分析D.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保障措施等;出具水土保持编制方案,取得地方政府水利部门批复。

主要工作量:

序号

单位名称

费用来源(万元)

投资

成本

 

1

勘探事业部

530

0

2

开发事业部

742

0

3

哈得采油气管理区

143.1

15.9

4

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塔中储气库分公司)

79.5

37.1

5

东河采油气管理区(东河储气库分公司)

47.7

15.9

6

迪那采油气管理区(迪那储气库分公司)

53

21.2

7

克拉采油气管理区

63.6

31.8

8

英买采油气管理区

53

42.4

9

博大采油气管理区

143.1

15.9

10

轮南采油气管理区

63.6

31.8

11

新能源事业部

180.2

31.8

12

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泽普储气库分公司)

127.2

84.8

13

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

10.6

0

14

油气运销事业部(油气营销管理部)

42.4

31.8

15

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31.8

0

 

合计

2310.8

360.4

2.3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工作以项目实施单位在服务期限内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境内塔里木油田公司矿权范围内各区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3.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1名水土保持专业或生态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设备(装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3.4业绩要求:承担过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监理、监测、评价类技术服务(环境监理、监测、评价;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评价)项目的数量(签订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业绩提供依据:提供相关合同(至少包含封面、服务内容页、签章页)、批复(或其它验收文件或纪要)等资料(年度框架合同中的单项工程项目:出具甲方书面委托及验收资料的即算一项)。

3.5 QHSE要求

3.5.1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5.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3.5.3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6最近三年(2022-2024)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3.10.本项目分三个标段:第一标段承担(勘探事业部、开发事业部管辖范围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第二标段承担(哈得、东河、迪那、克拉、英买、博大、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第三标段承担(塔中、轮南、新能源、泽普、油气运销管辖范围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多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25-6-18至2025-6-24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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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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