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哈尔滨都市圈北部环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都市圈北部环线投资有限公司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都市圈北部环线投资有限公司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2.2项目概况:哈尔滨都市圈北部环线投资有限公司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咨询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服务期限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服务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招标范围:完成哈尔滨都市圈北部环线投资有限公司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工作。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或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最高投标限价:925100.00元。
2.8付款方式:乙方需提供与实际进度相对应的等额增值税专业发票并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以转账、汇票、电汇等形式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须是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new.tzxm.gov.cn/)”备案的公路专业的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1月-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3.5潜在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具有1项工程咨询服务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是否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为准)。
3.7投标人信用良好,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为准)。
3.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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