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GC[CS]******** 项目名称:2025#****局刑事技术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0,********元 采购包1(2025#****局刑事技术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81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1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刑事技术设备 1(批) 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市刑事技术建设再上新台阶,需要采购一套现场可视化分析研判系统,一套心理生理测试仪,一套多源数据处理系统及配套硬件。 81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提供资信证明的,则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户银行出具且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资信证明未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的,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针对“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规定,是指2023或者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