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6-23 10:00:00
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
工程施工第六合同段
施工设备(DK11+456.632-DK17+500.020段桥梁桩基)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莞深高速改扩建六标项目施工设备((DK11+456.632-DK17+500.020段桥梁桩基)租赁服务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设备(DK11+456.632-DK17+500.020段桥梁桩基)租赁服务,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采用双向十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里程桩号DK8+350~DK17+500.020,全长9.15km,包括大桥819.2m/4座,中小桥200.8m/3座;涵洞38道;互通式立交1处;服务区1处;路基挖方214.96万m3,填方约 55.98万m3,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改路、还建道路部分)、桥涵、互通、服务区场区平整、排水工程、挡土墙、施工便道、交通疏导。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桥梁工程施工设备(冲击钻机、旋挖机、挖掘机、平板车、汽车吊、自卸汽车等)租赁,品种、数量等详见附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2.2.3交付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莞深高速改扩建六标项目
2.2.4履约保证金:无要求
2.2.5支付条件: 按招标单位租赁实际时间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每次结算按招标单位核定的投标单位实际租金的90%扣除其他应扣或扣除的费用后支付给投标人。剩余租金待机械设备退场后三个月内办理结算。
2.2.6最高限价:无
2.2.7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只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有相类似业绩。
3.2企业经营范围应包括机械租赁或建筑相关行业,在政府官方上查询近五年内无事故、诚信黑名单等不良记录,且相关证照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被否决。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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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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