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长春分行招标代理公司集中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对代理服务类、物品类、工程类招标代理公司进行采购。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供应商应出自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并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注册;服务过政府机构、大型国有企业的服务类、物品类、工程类的招标项目;投标人近三年(202 2 年 —202 4 年)至少完成过合同中标价格在 3 亿元及以上的招标代理项目( 需 提供中标通知书 或合同 )。
3.供应商 应 在长春市办理外阜入长手续 , 成立 5年以上;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包含500万元), 同时 具备造价资质。
4.人员要求:专职人员15人以上(包含15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10人以上(包含10人)。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此项材料要求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
5. 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 3)。标*字段必填,特别是近三年财务状况,要求填写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同时需另附审计签字盖章的财报备查(财报中应圈出与自荐表中营业收入、净利润相一致的匹配数据)。此项材料须同时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6. 符合前述要求的项目,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首尾页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材料要体现日期。该材料需为 PDF 格式文件。真实性将随机与签约单位进行核实,如出现虚假案例将取消报名资格。
7. 符合前述要求的项目人员名单,包含但不限于:姓名、从业年限、相关服务案例等,该项资料须加盖公章并转为 PDF 格式文件)。
8. 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征 集 期:自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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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