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4,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生态文明科创产业中心项目建设代建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784,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22,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6,22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1040000-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福建生态文明科创产业中心代建服务项目 | 1(项) | 否 |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政〔2023〕2号),福建生态文明科创产业中心项目后续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由代建方组织实施,即建设实施阶段委托代建单位进行管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784,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政〔2023〕2号)规定,供应商应具备下述五项中的任意一项或多项的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5)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或国有投资公司;;(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政〔2023〕2号)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代建单位:(一)已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的;(二)近三年内承接的建设项目中,发生过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者一年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且受到行政处罚的;(三)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且惩戒措施为“依法依规实施市场或行业禁入”的。供应商须对本项提供专项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6-17 至 2025-06-2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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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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