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2,411.0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安区未来信息港规划横二路、翰林南路市政道路建设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2,411.0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02,411.0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长安区未来信息港规划横二路、翰林南路市政道路建设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2,411.06 | 2,202,411.0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且采购人通知供应商启动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后的25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未来信息港规划横二路、翰林南路市政道路建设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未来信息港规划横二路、翰林南路市政道路建设初步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或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8)供应商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9)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0)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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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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