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兼容试验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磁兼容试验系统(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磁兼容试验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电磁兼容试验系统
2.2 招 标 人: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2.3 招标编号:TC25(请登录)
2.4 资金来源:自筹
2.5 数量:1套
2.6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50万元
2.7 技术规格:系统功能必须同时满足GJB 151B/151C相关测试要求,具有前瞻性和继承性,满足电磁兼容测试行业发展的潜在要求;其余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需求。
2.8 项目概况:拟建设项目包括CE101,25Hz ~ 10kHz 电源线传导发射测试、CE102,10kHz ~ 10MHz 电源线传导发射测试、CE107,电源线尖峰信号(时域)传导发射测试、RE102,10KHz ~18GHz电场辐射发射。电磁兼容试验系统必须同时满足GJB 151B/151C《军用
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和测量》及满足未来升级军标其它的测试项目(RS101、RS103)的需求。同时考虑未来的标准升级和民标试验要求具有前瞻性和继承性,满足电磁兼容测试行业发展的潜在要求。
2.9 交货地点: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30号)
*2.10 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180天内(包括周六、周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完成整个项目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及使用培训等。
2.11 投标保证金:投标估算价(或投标报价)的1.5%-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若投标人非开发商或制造商,投标人应有开发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2022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5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的状况。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报表复印件。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暗室制造商或EMC系统集成商。投标人选择的暗室制造商的在近5年内(2020年至今),至少有5个暗室(3米法、5米法或10米法暗室均可)的销售业绩。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含首页及签字页)、技术协议复印件;投标人选择的EMC测试系统集成商的在近5年内(2020年至今),至少有5个超过100万元的EMC系统集成销售业绩,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7日至2025年6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4.2 (请登录)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