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25年福建省电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公安局移车服务业务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福建省电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福建省电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2025年福建省电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公安局移车服务业务运营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是需实现漳州市公安局现有移车服务平台的所有功能,包括建设话务中心、基于公安网的移车服务系统。需实现移车便民服务相关查询、统计功能。包括按月、按天统计输出结算考核指标相关报表等功能。预估全年采购金额约47万元(含税)。
1.2服务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3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为5000元/月/台席(含税),以实际需求台席数目结算,报价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4本项目服务区域:漳州及所属区县。
1.5中选人数量:1家。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法人的分支机构。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其隶属法人应当满足上述所有要求,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投标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参选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服务范围覆盖国内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且具漳州电信本地合作期内项目合同业绩。
2.3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应答。
2.4报价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2.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申请。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5)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在与电信技术公司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7)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处于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比选人终止合作的期限内。
(9)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3 比选文件获取
3.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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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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