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晋江市2025年度电子类交通设施零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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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2025年度电子类交通设施零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6-1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CG[CS]******** 项目名称###市2025年度电子类交通设施零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48,********元 采购包1(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相关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1,948,********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948,********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交通管理设备 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相关设备 1(批) 否 按照国家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建设、验收 1,948,********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为工程量金额总计达到成交金额或合同签订后一年,质保期为最后一批次工程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3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要求合同分包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一)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预留份额********%给中、小、微企业,若供应商为大型企业,须根据自身的企业类型按上述预留份额比例要求进行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单位须符合与承接分包业务相对应的资质要求。接受分包合同的企业之间与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二)按要求进行分包的,若供应商为大型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出具接受分包单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分包意向协议》;3、《分包意向协议》中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的签字人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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