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总部经济及云仓储中心项目(扬州邮件处理中心)货梯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
1.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总部经济及云仓储中心项目(扬州邮件处理中心)货梯采购项目。
1.2.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扬州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主楼无机房货梯2部,投标人负责设备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部门的检测验收等全部工作,负责根据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并给出详细图纸,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发放证书。电梯为2台无机房货梯,每台载重量不小于3000kg。服务内容及规范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3预算金额:36万元(含税)。
1.4服务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5服务期限:4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6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1.7本本项目设有最高单价限价,投标人的投标单价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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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最高单价含税限价(万元/台) |
预估数量(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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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梯 |
18 |
2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明细表A级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2.11投标人投标产品的主机、控制柜、门机、安全钳、限速器等装置必须为投标电梯制造商原厂品牌(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1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原厂授权书及质保函,一家设备制造商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制造厂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提供原厂授权书及质保函并加盖公章。此项仅针对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无须提供此项)。
2.13投标人在扬州市有维保机构,当前没有的可以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设立(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6月17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年6月23日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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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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