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站改建项目中水管线排迁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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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站改建项目中水管线排迁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6-16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长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站改建项目-中水管线排迁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3668元

最高限价:503668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新建中水排迁管线,管线起点为吉林省鑫祥有限责任公司征地范围内西南角以东40米处既有DN800中水管线,终点为征地范围外西北角以北29米处既有DN800中水管线,沿园区围墙新建DN800中水管线共计178.62米。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工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8: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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