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村二厂桥梁检测及荷载复核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江村二厂桥梁检测及荷载复核服务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x施工 x货物 R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江村二厂桥梁检测及荷载复核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 JC-20
1.3采购人: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
1.5资金来源:R自筹资金 x财政资金 x其他:
1.6最高限价: 144000.00元(详见最高限价公布函)
1.7采购项目概况: 江村二厂小桥建于1992年,桥梁投入使用已超过30年,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汽车-10、履带-50,过往车辆主要有小车、交通车、余泥运输车等。为了解小桥现阶段的材料性能,确定和评估小桥的实际工作性能,开展本次检测项目,对小桥外观和材料、结构进行检查和检测,复核小桥的设计承载能力和评估实际承载能力。
1.8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 个标段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 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对二厂桥梁进行系统性检测,内容包括外观检测;结构检测;静载试验;动载试验;编制出具报告等。
2.2项目工期:x计划工期 x交货期 R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2.3地点:x建设地点 x交货地点 R服务地点位于 江村水厂
2.4质量要求:x施工质量要求 x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R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详见采购需求
2.5其他:x安全目标如下: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R(1)供应商应当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相应桥梁检测参数)或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试验机构证书(甲级)资质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且具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 资质。
R(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桥梁相关专业)资格条件。
x(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x(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x(5)其他要求:/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
3.3本次项目x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 年 6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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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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