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号:JBQ2
项目名称:重庆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医疗美容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50,000.00元
最高限价:3,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 采购品目 | 3,250,000.00元 | 1 | 批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比例为本项目预算总额的30%,其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中60%需为小微企业制造,其余全部可以由中小企业制造。中小企业需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投标人所投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的:
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应出具所投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
2、投标人所投货物非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的: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中30%需为中小企业制造,其中,60%需为小微企业制造,投标人所投该部分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应出具该部分所投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七篇格式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6月16日 至 2025年6月23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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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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