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包)名称:兴国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项目等三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5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五、(请登录)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项目概况:兴国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项目及宜丰工业污水处理厂原位扩容应急技改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高安建陶基地污水处理厂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项目最高限价37万元。其中兴国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项目限价15万元;宜丰工业污水处理厂原位扩容应急技改项目限价13万元;高安建陶基地污水处理厂项目限价9万元。
七、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包含不限于):(1)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项目环评前期调查,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2)受业主委托组织举办专家评审会评审所编制的环评报告文本或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3)按规范要求完成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测量并绘制项目环境影响包络图;(4)确保取得相关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批复;(5)按规范要求进行相应等级的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及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6)按法规要求完成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意见征求的工作,并确保有效性;(7)其他上述未提及的但环评报告必须涵盖的评价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按单个项目签订,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 90 个日历日内完成编制服务。
十、服务地点要求:江西省赣州市、宜春市。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响应人须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提供响应服务能力的单位;(1)项目小组人员要求(3人及以上):1)拟派总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以上,且具备国家环评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2)拟派项目小组其他人员至少2名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职称。注:总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三个项目的子项目负责人,也可以单独设立子项目负责人。3.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信誉要求:①响应人企业无信用不良的情况。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响应人未被列入“黑名单”;③响应人未被列入供应商考核评价不合格。5.响应人具备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截止日,至少完成1项污水处理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或环境影响后评价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6.响应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响应报价,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响应报价人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响应报价人,询比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报价资格;7.与响应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6日 到 2025年06月25日23时59分
二、标段(包)编号:2025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五、(请登录)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二)项目概况:兴国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项目及宜丰工业污水处理厂原位扩容应急技改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高安建陶基地污水处理厂项目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项目最高限价37万元。其中兴国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项目限价15万元;宜丰工业污水处理厂原位扩容应急技改项目限价13万元;高安建陶基地污水处理厂项目限价9万元。
七、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包含不限于):(1)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项目环评前期调查,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2)受业主委托组织举办专家评审会评审所编制的环评报告文本或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3)按规范要求完成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测量并绘制项目环境影响包络图;(4)确保取得相关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批复;(5)按规范要求进行相应等级的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及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6)按法规要求完成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意见征求的工作,并确保有效性;(7)其他上述未提及的但环评报告必须涵盖的评价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按单个项目签订,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 90 个日历日内完成编制服务。
十、服务地点要求:江西省赣州市、宜春市。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响应人须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提供响应服务能力的单位;(1)项目小组人员要求(3人及以上):1)拟派总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以上,且具备国家环评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2)拟派项目小组其他人员至少2名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职称。注:总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三个项目的子项目负责人,也可以单独设立子项目负责人。3.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信誉要求:①响应人企业无信用不良的情况。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响应人未被列入“黑名单”;③响应人未被列入供应商考核评价不合格。5.响应人具备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截止日,至少完成1项污水处理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或环境影响后评价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6.响应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响应报价,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响应报价人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响应报价人,询比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报价资格;7.与响应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6日 到 2025年06月25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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