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建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金坛分公司(项目部全称),已由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级配碎石(招标物资)进行公开标。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金坛分公司的建设规模为4条智能化装配式预制箱梁生产线,600榀/年产量;1条智能化拌合楼生产线,最高140万m³/年产量,形成智能化生产制造体系,厂区除绿化外,皆为混凝土硬化地面,同时进行洒水抑尘,减少厂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承接国家、行业和地方以及社会委托科研创新任务的能力、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标准、新专利及专有技术创新能力、培训能力。
工程产品主要以基础类产品为主,产品只要包括:道路装配式预制箱梁(快速路、高速等);装配式建筑PC构件;钢结构构件等。
工程产品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委托加工单位的计价支付。我方已与江苏力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总额为3亿元的委托加工合同(具体合同内容详见附件3:预制构件采购合同)。此外,我方正积极拓展其他客户资源,以承接更多订单,实现持续滚动发展。
2.2询价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询价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询价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计划表》,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询价方式:采用国内公开询价方式。
3.询价依据
3.1本次询价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询价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询价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相关资质;
(2)本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且向甲方提供本批次货品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部门认证合格后,扣除5%的质保金,90天内支付该批货款的95%,剩余5%的货款在结算完成后的180天支付,质保金待质保期满返还。付款方式为现金和票据,票据比列不超过30%。票据包括:地铁商票、铁建银信、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交行航信、建行易信通、中企云链(云信)等方式,买方不承担贴息费用,买方只能将货款支付到本合同约定的卖方指定银行账户,不接受卖方委托付款;
(3)报价须谨慎合理报价,如恶意操纵、被选中但放弃,我公司将会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维护询价的公正,公平;
(4)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厦约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询价公告发布截止时间为:2025-06-18 16:00。
6.报价资料的递交
6.1报价截止时间:2025-06-1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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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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