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进口木材储备监管基地项目电源工程
1.2项目编号:(请登录)
1.3采购预算:1139454.89元
1.4资金来源及构成:国债资金及企业自筹
1.5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10KV环网柜1个(4分支)、新建环网柜基础一座、新建10KV箱变2座(1# 箱变容量为630KVA*2,2#箱交容量为250KVA)、新建箱变基础2个、围栏1处、ZC-YJLV22-8.7/15-3X70型高压电缆长度40米、ZC-YJLV22-8.7115-3X70型高压电缆长度60米等附属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6建设地点:绥芬河市南外环路北NW-3-3地块
1.7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06月15日至2025年07月20日(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1.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9评审办法:综合打分法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2意向供应商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登记单。
2.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2.4意向供应商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
2.7意向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取得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8项目管理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证企相符,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并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至少包括: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要求的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1人、施工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1人、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1人、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 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提供合法在职人员承诺) 。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10日09:00至2025年6月12日17:00(北京时间)……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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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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