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招标项目:平湖市独山港中学2025年度疗休养项目
五、招标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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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
疗休养线路 |
暂定出行时间 |
教师人数 |
家属人数 |
预算单价 |
预算总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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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温州南麂线五日 |
7月7日 |
38 |
14 |
3000元/人 |
按最终选择实际人数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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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霞浦平潭五日 |
7月14日 |
30 |
14 |
3000元/人 |
按最终选择实际人数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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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本地 |
16 |
3000元/人 |
按最终选择实际人数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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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4 |
28 |
3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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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一个供应商可同时报名2个标项,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项,评审顺序为标项1、标项2。
2.各标项线路投标报价为报固定单价,各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不低于采购人预算单价(3000元/人)的投标金额,此报价作为价格分的计算依据,单价高出部分作为福利金额由投标人赠送给采购人,结算时仍以3000元/人为基准;最终中标(成交)数量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要求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四)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旅游经营许可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投标说明: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报名获取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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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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