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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十周河综合治理工程江陵县十周河综合治理工程勘察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陵县十周河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审批〔2024〕3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陵县四湖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江陵县四湖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江陵县东北部,距江陵县县城40km。上起西干渠彭家河滩,经白马寺镇陶咀村、曲垸村、邓港村、丰河村、黄淡村、新孟村,沙岗镇林市村、中岭村、方乐寺村、刘湖村、六合垸农场五分场、白鹭湖村汇入五岔河,全长 21km。
建设规模:渠道除障及清淤疏浚工程、渠道堤身加高加培、渠道护岸工程、渠道建筑物工程、附属配套工程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工程勘察(详勘)、封孔及报告编制、审查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18。其中:后续服务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期限。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4.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4)满足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以参考招标公告下方附件格式或自拟)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4日至2025年06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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