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2025年7-12月培训及会议、“十年历程荣耀同行”系列工作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介
为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2025年7-12月培训及会议、“十年历程荣耀同行”系列工作服务(包括客户活动、企业宣传、周年庆等)。
实施地点:苏州,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若合同签署之日早于2025年7月1日,则合同周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若合同签署之日晚于2025年7月1日,则合同周期为: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成交供应商数量:4家,按照综合得分排名情况进行分配。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分配原则 |
| 4家 | 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占项目总费用35%,综合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占项目总费用30%,综合排名第三的供应商占项目总费用20%,综合排名第四的供应商占项目总费用15%。 |
| 3家 | 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占项目总费用40%,综合排名第二、第三的供应商各占项目总费用30%。 |
| 2家 | 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占项目总费用60%,综合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占项目总费用40%。 |
注:如季度对供应商后评价工作不合格或无法正常履约,调整分配方案报总公司审批。
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指定内容的服务资格,采购人不承诺实际数量、总金额。
当有效的供应商数量为8家时,选取4家成交供应商;当有效的供应商数量为6家时,选取3家成交供应商;当有效的供应商数量为4家时,选取2家成交供应商;当有效的供应商数量为3家时,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当有效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重新采购。
★注: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中国银行总行、中银三星不得有不良记录。
(三)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供应商自2022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服务于金融行业的类似培训及会议的服务案例(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以及盖章页在内的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协议项下结算发票,缺少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五)供应商自2022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服务于金融行业的类似客户活动、公司品牌宣传、周年庆典等策划组织的服务案例(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以及盖章页在内的关键页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协议项下结算发票,缺少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六)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七)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八)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九)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十)供应商必须从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十一)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5年6月13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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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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