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科学谷·汇智芯商业配套服务设施项目提升改造工程(长三角具身智能产业园)项目科学谷·汇智芯商业配套服务设施项目提升改造工程(长三角具身智能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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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谷·汇智芯商业配套服务设施项目提升改造工程(长三角具身智能产业园)项目科学谷·汇智芯商业配套服务设施项目提升改造工程(长三角具身智能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 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3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1750 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500 万元,建设规模: 对科学谷·汇智芯商业配套服务设施项目A-1~A-10、B-1 局部、C-1 社区用房,总面积12000平方米进行整体提升改造,主要为改造、装饰等,满足使用等需求 ,建设地点: 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妙西镇楂树坞村 。

2.2本次招标范围:

2.2.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本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消防、暖通、给排水以及智能化等深化设计。以上内容为招标人列出的主要设计内容,如有遗漏无条件按工程需要和招标人要求增补,费用不另行计算。

2.2.2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的与工程有关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2.3施工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相关准备工作及开竣工手续办理等;改造提升范围内装修、安装工程(含机电的给排水、电气、暖通、室内外弱电智能化、消防等)等。

2.2.4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前后期(除涉及可研相关工作、监理、第三方全过程审计、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押金、第三方检测、监测、测绘等费用外)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提交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等文件、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如规划、消防、环保、水利、水土保持、交通、气象、排污等)和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整体移交、资料存档备案及权证办理(如有)、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均包含在本次招标事项内(以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工作(除各单项验收费用外)涉及到的所有费用(专家评审、交通费、资料费等)均包含在本次招标内。

本次招标控制价 1384.3411 万元。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工期为1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

2.4其他:

2.4.1质量目标:合格(设计质量目标:合格;施工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 合格等级。)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1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施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注:设计单位满足上述1)~4)任一项资质要求皆可。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以建造师身份承接本项目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派);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7 月 15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7 月 15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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