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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卷烟厂2025年度视觉感知与智控技术在制丝加料加香过程的应用研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3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服务地点:云南省玉溪市

2.2 项目规模:/

2.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本项目采购预算约为169.60万元(含税)。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出资比例:100%;

2.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 招标范围:研究加料加香过程视觉感知与智控技术,研发一种雾化监测调控装置,通过搭建加料加香过程优化调控与加料加香均匀性关联预测模型进行仿真交互,实现实时监控雾化效果及自动反向调控。改善加料加香均匀性,提升加料加香料头料尾稳定性及批内感官质量,减少加料加香故障和质量缺陷的产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8 工期:

1.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总体方案的设计,并报送招标人确认。

2.接到招标人通知,90个日历天内完成硬件设备开发、物流到货、安装调试后,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指标,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测试报告等相关材料。

3.完成硬件调试运行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系统程序开发、数据集成、雾化状态监测调控等系统功能性调试,采集监测数据以备数据分析应用,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指标,达到试运行条件,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测试报告等材料。

4.完成系统功能开发上线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雾化状态与加料控制参数的关联模型、雾化状态与香精香料均匀性关联模型雾化仿真预测模型的构建,设计并实施加香、加料均匀性提升调控实验,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指标,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建模分析报告、实验总结报告、结题报告等相关材料。

注:因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开展工作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2.9 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低于一年,自项目总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提供近两年(2023-2024)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且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中不能有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提供说明)。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

3.1.6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拟派团队成员须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1名,上述3名人员须由投标人单位人员专人担任,并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局鲜章的证明或符合社保局规定的有效打印件为准。注:若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后至开标时间截止前由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②拟派往本项目团队成员应包含机械、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各至少1名,并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局鲜章的证明或符合社保局规定的有效打印件为准。注:若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后至开标时间截止前由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1.7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3日至2023年06月20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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