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杭州临空冷链物流园项目方案研究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浙江杭州临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项目可开发总用地面积约230亩,本项目用地位于东货运区,项目地块北侧为规划的杭绍台城际线,南侧为现有的永盛路、地铁7号线与机场轨道快线,本次建设内容为杭州临空冷链物流园项目,项目目前主要任务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研究、建筑方案设计研究、地质勘察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招标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 或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或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⑥投标人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提供网站登录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4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18日 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00 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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