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沉锂一车间蒸发浓缩系统改造项目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沉锂一车间蒸发浓缩系统改造项目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青海盐湖蓝科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沉锂一车间蒸发浓缩系统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MVR进料量100m³/h(单套50m³/h,共2套)、蒸发量85t/h(单套42.5t/h,共2套),MVR车间厂房(42×24m,四层,钢框架结构)以及附属公辅工程、配套工艺管线、清洗单元改造。2024年10月11日已完成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格昆经备〔2024〕25号),现需采购项目管理服务,以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方面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最终目标的实现。
2.2招标范围:乙方在甲方领导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乙方派出由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程师等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投资规模等对工程前期、工程设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阶段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
2.3服务期限:2025年7月--2026年7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从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专业工程师/建造师执业资格/造价工程师并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单项类似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项目管理服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签章页、金额页及合同范围页、合同签订日期)
3.3 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借用其他企业资格、资质、业绩证明等各种证明文件材料的投标人进行投标,项目中标人不得转让给他方实施本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6 月14 日至2025年6 月20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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